关于员工入职登记表的法律效力问题

入职时填写了员工登记表,其中有个约定条款即“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如有虚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劳动合同做无效处理,无需进行经济补偿,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在公司的员工手册里,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却没有提及这方面,那么此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是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还是合同法的范畴?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说明?请大家给予我提示,谢!
各位同仁,感谢你们的回答,我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确实掺杂了些虚假信息,并由此建立了劳动合同,至今已有2年。在此期间公司并没有对我提出任何异议,但是由于公司的某些做法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
情景一:我准备离开公司并要求些经济补偿;
请问:
1、如果公司以之前签署的登记表为借口拒绝给予我补偿,是否合理?
2、我在这两年期间的劳动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或是部分无效合同?
3、综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以及虚假信息的事实,我是否能得到相关经济补偿?
情景二:公司以之前签订的登记表为借口开除我。
请问:
1、公司是否能以之前签订的登记表为借口开除我并不予赔偿?是否合理?
2、如果公司的说法成立,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算什么?

  首先,公司与员工就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法律行为,均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非合同法范畴。
  您所讲到的情况,属于公司对员工是否具备聘用资格或用工条件进行的甄别审查,劳动者当然应当据实填写,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诚信,当然也是劳动合同签署的原则之一。公司的上述表述,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如有违反,应该按照上述约定执行。

  补充回答:
  归纳一下您的问题:离开公司是您本人意愿,您的核心问题应该是假如您主动针对公司主张经济补偿权利,是否可以实现,对吧?
  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如下回答帮助:
  第一,劳动合同未经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裁决或判决确认无效,则属于有效合同;
  第二,在劳动合同无效处理实践中,公司员工登记表中的信息,仅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且员工在招录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则公司可以以此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并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本案中公司不能证明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话,它就不能直接适用员工登记表中的告知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并拒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劳动合同法》对于无效劳动合同有明文规定,该法第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关于欺诈务必是要造成用人单位对双方要不要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即是否招录该员工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如果员工存在欺诈行为,致使用人单位做出了错误的签约举动,并且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由,通过仲裁或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但本案中显然您并不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而是您要主动辞职。您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未经裁决或判决前,依然是合法有效的。
  最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动争议,谁先主动采取措施维权,谁占有主动,故此建议您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主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给予经济补偿金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假如公司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但显然它并未提前仲裁要求确认无效,则应属有效协议,仲裁委就可能持有公司在抵赖的意识倾向,这种倾向对您是有利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08
1、雇佣关系适用合同法,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关键看主体,如果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就一定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自然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适用合同法。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的。
2、你所说的员工登记表中的条款是有效力的,属于公司规章的一部分,只要没有与法律抵触就是有效的。虚假登记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公司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是可以的,法律上没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1-03-08
1、具有法律效力
2、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
3、你先看下公司员工手册里是否有关于不诚实行为的处罚,这种填写虚假信息也属不诚实行为,很多公司对不诚实行为规定是直接开除的。
第3个回答  2021-03-30

入职登记表有法律效力吗
入职登记表具有一定的有法律效力。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是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入职登记表...

入职登记表有法律效力吗
入职登记表在法律上并没有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但它可以作为雇佣关系的证据之一。员工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可能会对双方的权益造成影响。雇主也应当在审核入职登记表时认真核对员工填写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入职登记表的流程通常如下:1. 雇主向员工提供入职登记表。2. 员工填写个人信息,包括...

入职表有没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入职表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效力。入职表仅为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目的是用人单位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仅由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者并不持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职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

入职登记表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若入职登记表仅载明了员工个人的身份信息、工作经验、教育经历、家庭成员等情况,对于合同期限、工作岗位、报酬构成、工作时间等劳动合同必备的要件未予载明,该入职登记表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不具备劳动合同的要件,不能反映出双方达成劳动合同的合意,则入职登记表不等于劳动合同。律师补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入职登记表》只是劳动者入职时履行入职登记手续所填写的文件,不应视为劳动合同。但是,《入职登记表》如果已经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事项,根据表格内容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就应当认定为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性质的书面协议,应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入职表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
入职表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 律师解答:入职登记表不算是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单位与职工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律师补充: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入职表算不算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用人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入职登记表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故入职登记表不属于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

填了入职表不去上班违约吗
法律分析:员工入职登记表与劳动合同书本质上并不相同,其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是登记的是新员工入职时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家庭成员等情况的表格,目的是用人单位为了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并由用人单位单方保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

关于员工入职登记表的法律效力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如下回答帮助:第一,劳动合同未经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裁决或判决确认无效,则属于有效合同;第二,在劳动合同无效处理实践中,公司员工登记表中的信息,仅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且员工在招录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则公司可以以此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并...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