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17
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
来自:编辑 日期:2020-11-15
你的理解有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的,是双倍支付工资,再者是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应当签订无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实践中要看具体情况。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只能算十一个月双倍工资,从到企业工作时的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时止总计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比如超过一年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工作第13个月开始,每月也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 》 你的理解有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的,是双倍支付工资,再者是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应当签订无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_ …… 》 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10年,或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次以上,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按《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_ …… 》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有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签合同之日起计算.2、在单位工作连续十年,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 …… 》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为1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答案是“2”.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9
根据描述双倍工资支付时间应该是从09年10月满十年之后开始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本条中“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