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比较合适一点因为在本案中这个父亲只是长时间的经常的打女儿,并没有杀害自己女儿的意思,所以女儿拿刀把父亲杀死并不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但是也有一个例外就是你所说的女孩到底有多大,如果已经成年那就说明她应当知道拿刀的后果有可能会造成人死亡的后果。女孩虽然不想杀害自己的父亲但是在法律上仍就承担法律上的后果,下面我说一下不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理由。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但其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性质、手段、强度和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
在本案中你可以看到无论是在性质上后果上女孩的做法都和父亲的做法不一致。
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的一种例外情况,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具体来说,防卫过当是指防卫的限度明显地超过了有效地制止正在进行的的不法侵害所必要的程度、范围,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了仅仅使其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其侵害行为的程度,从而造成重大危害。
我们刚才在上面已经说过父亲只是经常性的打女儿而已并没有杀害女孩的意思,女孩可以有很多途径可以把问题解决,所以采取拿刀杀害自己父亲虽然也造成了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但仍不是防卫过当。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在本案中女孩如果已经满16周岁,那在当时的情况下,女孩拿刀时应该能预见到会造成父亲死亡的后果,或者说当时疏忽大意。但都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的条件。
所以说我个人认为应当判决其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懂的也不是很多但仍希望能帮的上你。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