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多以为「居士」这个名称,是佛教称呼在家男女信徒的专有名词,其实不然。 在佛教的原始圣典中,尤其是在律部之中,居士乃是俗人的通称,梵语称为迦罗越,不论信佛、不信佛,凡是居家之士,便可以称为居士。男的称居士,女的称居士妇,是对已婚俗人的通称。故在罗什法师的解释是:「外国白衣多财富乐者,名为居士。」(注:《维摩经》卷一)《十诵律》卷六则说:「居士者,除王、王臣,及婆罗门种,余在家白衣,是名居士。」 在中国,运用居士一词的,也不是以佛教为始,在《礼记》中就有「居士锦带」一语,那是指的为道、为艺的处士,含有隐士的意义,所以在中国古籍中,往往见到一些文人雅士,每喜以居士自号,但那并不表示他们是佛教信徒。 佛教习以居士称呼在家的信徒,大概是从维摩居士而来。维摩居士,确可称为居士,但也因此而被后人附会,如慧远大师《维摩经疏》卷一说:「居士有二:一、广积资财,居财之士,名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 正因如此,居士一名,渐渐地,也就成了佛教的专用。清朝的彭际清,编写一部在家佛徒的传记,也以「居士传」为命名。实际上,以居士称呼学佛的居家之士,固然没有什么不可,若以中国人的观念,以隐士的含意,来比附学佛的居家之士,那是不妥当的,甚至是意义相反的。因为,隐士是过独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生活;而居家的学佛之士,应该是菩萨道的实行者,为度众生,可以不惜生命,自求解脱,也必助人解脱。这怎么可以与隐士同一意义? 然而,既已相沿成习,我们也只好随俗称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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