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期,丈夫在外面欠债,妻子不知情,如何阻止?

丈夫有外遇,不断在外面编造种种理由借钱,给情人,妻子不知情,不知道有多少欠债,妻子已经第一次起诉,但是从起诉到离婚还有很长时间,(法官说第一次起诉肯定不判离,要过半年,再起诉),这个期间,怎么办?如何阻止丈夫再欠债,送钱给情妇?以前送的钱,无证无据,是不是就这样算了?大家说说可有好的办法,保证这个家庭财产不外流?问题补充:

因为离婚时,丈夫欠债要算为夫妻共同欠债的,虽然每次借钱都是丈夫一个人出面,但是都是凭家中要用钱的理由借钱,就怕离婚时,家中财产变相都没有了

你只能举证说他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在开庭时可以要求丈夫解释债务的数额和用途,如果明显不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债务,那就明显是他的私人债务。但是妻子还是不免对外承担连带债务,不过即使由妻子还债也能事后向丈夫要求补偿。
既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丈夫有外遇,那法官凭什么说第一次起诉肯定不判离?如果他这么说了,那就申请回避吧。既然法官在开庭审理之前已经有了想法,那他就不可能进行公正的审判,可以此为由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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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7
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就是借债者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你没有必要代其偿还;赌博违法,赌债无效,遇到此事,你可以报警;对方外面有情人,属于婚姻出轨,你可以起诉离婚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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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3-27
丈夫在外面欠债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也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该债务属于丈夫的一方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
第3个回答  2011-03-27
如果其所欠债务的欠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所需那么就是其个人债务,要其个人进行还债。
第4个回答  2011-03-28
丈夫所借款项适用于情人的花销,并不属于家庭共同债务,但妻子应但提供证据证明。个人认为,妻子若不方便举证款项是丈夫给情人的,只要证明此欠款不是家庭花销,可由丈夫举证不是给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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