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法律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毕业生到网上下载或者去教育厅窗口领取改派申请表2、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开具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原派单位可免签意见)。3、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4、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5、毕业生持《改派申报表》、《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身份证办理新《就业报到证》;6、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