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在毕业前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报到后才正式开始试用期。但由于多方原因决定不在公司继续工作,目前虽已毕业,但由于未正式报到,仍处于实习期。请问如果辞职是否属于违约,缴3000元的违约金?另外我还没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报到证也还在我手中,那请问我算进入实用期了吗?三方上写的是三年期,其中毕业报到后有三个月试用期。如果我提前辞职是否不算违约?该提前多少?
我6月底已毕业,但还没把报到证交到公司,那三方是否继续生效。我担心一旦把报到证交到公司,公司就可以留住我档案,到时逼我交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