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
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另一方能再行结婚。如要终止婚姻关系,当事人可采用两种方法:(1)如果一方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的事实得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作师徒 落不明人死亡的判决。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生产,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就消灭了。(2)如不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或另一方不愿申请宣告对方死亡,则可采用起诉离婚的方法。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以直接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审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判决书再用公告形式送达,上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如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人民法院都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准予离婚。
说实在的,我支持你离婚,这样的丈夫早就该一脚踢了他.我顺便帮你找了一些分配财产的方法,你看一下,也许对你有好处.
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主要指对夫妻感情破裂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包括: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并且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一方有封建思想,因妻子生育女孩或采取节育措施而要求离婚的;等等。在上述清况中,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一些财产,而对有过错的一方,则可以少分一些,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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