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一座水库,多年干枯,前年自治区拨款四百多万修护,水库现在仍然干枯,已经种植了农作物,去年八月份村里招标给卖了,但水库里的地基是两个村的,(孟家窝铺村五组和邻村梁家营子村的)其中百分之八十是梁营子村的,剩余是本村的五组的,孟家窝铺村拍卖后,梁营子村起诉孟家窝铺村,法院判决后,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我是孟家窝铺村五组村民,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由我方开荒种植。请问律师:我村委会拍卖我开荒种植的土地合法吗?我应怎么办?(村委会是以卖水库的形式拍卖的)
土地证是集体的,我们本村本组的。
农村土地发生纠纷怎么办?找谁解决?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