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10-13
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条件:
1.名下无在还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总共可贷2次)
2.购房前连续6个月为正常缴纳,没有任何断缴、补缴情况
贷款额度:
个人:无补充公积金上限可贷50w,有补充公积金可多贷10w,即总额为60w
家庭:均无补充公积金上限可贷100w,均有补充公积金即可贷满120w
可贷满条件:
1.月缴额大于980元(含个人月缴额+公司月缴额)
2.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16666.67元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个人可贷满50w,有补充公积金可贷满60w
贷款额度计算:
1、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
可贷额度=余额*30
2、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
可贷额度=月缴额0.144.8可贷期限
3、月缴额<980元,余额<16667元
以上1和2都计算后取小
注意:上海户口20111年1月31号之前与父母共有的房产,虽2套以内不占用个人的购房资质,但是在公积金贷款时会有一定影响:
共有一套——看该套房屋的面积
若人均大于36.7㎡则拒贷(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
若人均36.7㎡则按照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共有两套——拒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