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看门老头(60岁)签劳动合同,现在辞他,他要5万元补偿金

每月给他600元,让他从晚上6点看门看到第二天早上8点,由于他那么老了,没想到和他签合同.他严重违反纪律,厂里门开着不跟人打招呼就出去办事了,也不锁厂门.我们开除他.他现在要告我们,说要5万元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他一共到现在为止干了有1年多快两年
现在问题不是开除他的补偿金,现在是他要告我们没有和他签合同,和加班费,因为他从六点看门到第二天早上8点,可其实他是在里面睡觉啊,我们怕麻烦,现在跟他说你要好好干就回来,他不愿意,一心想要五万块钱,说告了我们我们就要给他从上班到现在的两倍工资,还有加班费.是这样吗?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回答您的问题:1他是附近的农民,可能是58/59岁
2,没给他交任何保险,劳动局说他最多交一年也没什么用,让我们看着办.
3,没有书面开除他,就是当时生气说你别干了,他也气呼呼的走了,后来他来,我们说你歇两天吧,就又找了个看门的.现在我们不想多事,跟他说你回来上班吧,他不愿意,他听人说能告那么多钱,就铁了心要告我们

到是没有损失,但他开着门出去了,后来另外的员工回来看到的厂里门没锁.但是厂里的员工不知道仲裁部门相信不,大家都看到经理说他没关门走了的事,他也承认了

我也是在公司做行政的,替公司打了很多劳动纠纷的官司,对于这种人,你不要跟他客气,也不要怕,就跟他说你要告就去告好了,公司奉陪到底。然后着手准备相关应付资料。仲裁他赢了也没有关系,你们可以继续上诉到法院,法院如果又是他赢了,你们还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从仲裁到中级法院完就得近两年的时间。看他有多少时间和精力跑这个官司,还有律师费用,你别看他现在历害,等他跑完一个过程过后,他就会来求你的。这种人我见多了,整个一个二百五,听了别人的指使。就是你公司把所有应该赔偿他的钱全部给他,也还不够他的律师费,让他去告好了。到时候还不是人财两空,这种人真的是笨到极点了。
我现在手上也有一个63岁老头子的投诉呢,快处理差不多了,也是一个搞卫生的。他开始还在公司扬言说他弟弟在深圳市政府很历害。结果还不是死路一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01
1.雇佣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只影响到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但是他要是退休人员或是通过劳务市场招来的话,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了,因为不属于劳动争议。还有就是,劳务关系的话,就不需要赔偿了,只需要按约支付劳务费,可以不签合同的,也就不要双倍支付。
2.没签合同的话,08年1月1日之后的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了
3.至于加班费,那是要给的了,多出8小时以外的就要给了,属于劳务关系的话,要多出约定工作时间的才计算加班费。
4.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则不需要赔了,因为这是他没能完成工作、失职而进行的辞退,但是一般你要提前30天通知,也可以支付1个月工资代替。
第2个回答  2008-08-01
有几个疑问:
1.该员工是否是退休职工,还是农民工。
2.你们单位是否在保险,福利方面按国家规定执行。
3.你们是否发了书面的解除通知???
初步看,1.退休人员是不用钱劳动合同的,签用工协议就可以,协议也可以是口头的,看看有没有中间人呢,中间人很重要的,
他既然敢这么做,肯定是有一定法律常识,或者有人指使,所以你们息事宁人是不可能了,法律是保护弱者,担不是袒护无赖,你们是否有不规范的的地方,被他抓到,吃准了您们不敢打官司,不好明说可以发站内信给我。

现在要做的,收集证人证言,清查损失,向他追讨,必要时先向公安机关报案

估计这人也就是觉得没面子,毕竟嘛,奔六十的人了,让人家给轰回来了,不好看啊。所以才有这个话,个人觉得他不会去申请仲裁,有法律常识和精通专业是两回事
请人,估计没那个魄力,呵呵

他说的,加班费谈不上,因为是专门上夜班,两倍工资即使支持也是从08年开始,不是从他上班开始,

你们的不利因素是没签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利因素是员工严重违反纪律,且你们也做了让步,他还不接受,目前只能是软硬兼施
告诉他随便去告,现在仲裁虽然不收费,但是法院起诉是收费的,一个流程下来最快也要半年。他应该是不能够承受的。,(再有就是呵呵,你可以吓唬他,说丢了东西,当然是贵重的)
收集有力资料,公司员工的证言是可以采纳的,

估计,这位老兄只是想出口气,吓唬人而已,

这个时候不要示弱,那样只会助长他的气焰,以下是几个咨询方式,希望可以帮到你

12333 电话
http://www.xutao.com/ 徐滔,这里是律师答复很快,但不会说太多,因为是要收钱的都告诉你,怎么收你钱啊,呵呵
http://www.bjlegalaid.gov.cn/mvnforum/mvnforum/index这个是政府的,不过效率很低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7-31
你如果能够看看劳动法,你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劳动法里关于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条款规定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而且不给补偿,现在这个员工已经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了,你们应当准备一个关于该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调查报告,如果他告了,你们就将这个报告提交法庭,法庭会按劳动法的规定处理的,同时可以告诉他,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告诉他如果告,也是他败诉,注意一定要先看看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强调企业是根据劳动法解除他的劳动关系的
第4个回答  2008-08-01
整死丫的,装的.这老头是活多了.见不得拿短处害人的讹人钱的....支持打.........

公司没有和看门老头(60岁)签劳动合同,现在辞他,他要5万元补偿金
我也是在公司做行政的,替公司打了很多劳动纠纷的官司,对于这种人,你不要跟他客气,也不要怕,就跟他说你要告就去告好了,公司奉陪到底。然后着手准备相关应付资料。仲裁他赢了也没有关系,你们可以继续上诉到法院,法院如果又是他赢了,你们还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从仲裁到中级法院完就得近两年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