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礼网
新记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应当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举报该文章
相关建议 2018-07-07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应当受理的,如存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9条规定情形,即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如存在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并自决定撤销案件后5日内,以决定书的形式通知当事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当前网址:
https://aolonic.com/aa/343nga3d15wnaakgd1.html
其他看法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
相关问题
商事仲裁已经受理后才发现不受与受理范围的怎么办
劳动者申请仲裁,仲裁案件经调查,被申请人属于法人个人行为和单...
后,仲裁委员会却不予受理,请问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法院受理了不应受理的案件时应如何处理
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二条撤销案件属于什么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理怎样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履行职责
被公司无故停职怎么办?停职是不是就是开除?我可以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