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了不应受理的案件时应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1、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2、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种情况为本身就不符合受理条件,后来才发现,第二种情况是符合受理条件,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送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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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1
移送管辖。
受理的法院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管辖以一次为限,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则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1
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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