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以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有一个亲戚女,再婚之前男女双方各有一套房产,女方有一女儿,男方有一儿子,2000年就已经在一起,2006年登记再婚,以后,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写的儿子的名字,又买的两块地皮(地皮确切时间在2006年左右),但是地皮上的树木和大棚是2006年以后建成,如果离婚以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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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8
离婚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咨询:  我在2001年再婚,一年后应丈夫建议辞职在家。我有一个女儿,今年20岁,他有一个儿子,今年24岁。再婚前我们各有房子,婚后我卖掉老房子用女儿的名字又买了一套新的。他没有卖掉老房子,也用他儿子的名字买了一套新房子。4个月之前我又买了一辆车,其中借用小叔子3万块,用的是我的名字。  因为他的儿子一直都不工作,靠父母养活,我很不满,所以他儿子建议他爸爸和我离婚,让他母亲和他爸爸复婚。丈夫和我提出离婚要求。我已经辞职,没有经济来源,女儿还在上大学,但女儿几乎没有花到现在丈夫的钱,都是她亲生爸爸在给她缴学费,我有的时候负担少量的生活费。  (1)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卖掉后以女儿名字买的房是属于你女儿的,离婚时你或他都无权再分;  (2)他在婚后以他儿子名义买的房:也是他儿子的财产了,离婚时你或他也都无权再要求分割;但,他给儿子买房的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他再婚后所挣):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借给他儿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购房款归你。  (3)你买的车:虽然是用的你的名字,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一人一半。  但如果你能证明买车的钱用的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这车是你自己的,离婚时他不能分。  借小叔子的钱:如果有证据必须还;当车是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当车是你的个人财产时是你的个人债务,由你来还。  (4)存款:只要是你们再婚后他得到的收入:在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人时,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没工作、没有收入,也有权分一半,但你必须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存款才可以。  2、结婚时我女儿才上高一,我女儿是否他也有抚养的义务?:没有,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是亲生父母的,继父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如果你女儿在你再婚后与你们共同生活、继父自愿抚养的,可以,但不是必须。  补充:  1、当时买房子,并不知道用他儿子的名字购买的住房。用他儿子的名字是他事后告诉我的。我和他现在就住在那所房子里。 :你已经在知道真相后默认同意,只能认为你是同意用他儿子名字了。如果不同意、如果手里有买房钱是你们婚后他的收的证据:你可以现在起诉请求确认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可以通过律师查收入,但要付一笔费用。其实你自己也可以想想办法的。  3、车子如果他有证据是你在婚后所买:即使你现在过户到其他人名下,法院也可以确认过户无效、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而且:你这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能会不分或少分给你夫妻共同财产的,得不偿失。谨慎为之,当然,如果他发现不了也没事,但我以为这种概率很小:车子他明知、他的存款您却不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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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5-26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买的2块地皮是怎么时候买的?婚前买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后买的,如果你可以证明是你拿婚前的财产的钱买的,就算婚前财产。如果你没办法证明那就算共同财产了。地上物品也是一样的道理。以次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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