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2014年4月份到期,但仍在原单位上班,单位也没有书面通知合同终止,是否视为与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现在单位通知合同到期,要求离开,我有什么权利,能得到什么补偿,单位应不应该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能否要求与单位续签合同,能的话合同期限多长。
合同期限双方决定,你可不急于签订合同,只要不超过一年,公司均需要向你支付双倍工资,为什么急于签了,请采纳本次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