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1年后做伤残鉴定,医院开证明休息6个月,请问这6个月是否算工伤假?工资怎么发?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因需拆钢钉,1年后做伤残鉴定,目前医院开证明休息6个月,请问这6个月是否算工伤假?工资怎么发?我在广东佛山

这六个月算工伤假(停工留薪期),但用人单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时间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追问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1年后做伤残鉴定,医院开证明休息6个月,请问这6个月是否算工伤假?工资怎么发?目前公司说需等后续伤残鉴定完成后再请工伤假,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没有那条法律有明确指出?如果打官司是否有胜算?(PS:我在广东省佛山市)如果我现在去劳动委员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那后续产生的拆钢钉及住院费用是不是报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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