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窝去年出租,其中的家用电器都很齐全包括电脑以及宽带.并且在租房合同里写明了每月20号之前去电信营业厅交清电话宽带钱款.但是由于房西6个月没有交宽带费用导致本人(房东)被电信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补交900多的欠费(包含滞纳金)以及200元违约金和诉讼费用.(电信公司的宽带合同是我开通的,租房的时候移交给房西使用)
现在通过原房西(外地人)的亲戚找到了此人.问题是经我本人调查和确认.原房西在本市经商失败,拖欠他人20多万元.现在此人老家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没有工作,没有任何还钱的能力.没有任何个人财产.请问要是我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决?上面此人在租我房子时候他使用的欠电信公司的1000多费用是我归还电信公司呢还是他归还电信公司?要是此人跑回老家法院会怎么处理?还有此人关键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和还钱能力没有工作.就算是法院判了结果会如何?要是他还不出钱来可以以刑罚比如(拘留的形式)来抵偿所欠的1000多电信费用吗~~~
我国法律规定,个人借条凭证有效期为3年。防止借条凭证失效,可先起诉。2,等判决书15日生效后,申请执行。这样借条凭证就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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