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其中一方放弃产权,当事双方签订协议,不去公证是否同样有法律效应?

A和B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A是弟弟,B是姐夫)房产证上有A和B双方的名字,现在A已经还清了B贷款的钱,经B口头同意放弃房产权。原本想要把B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但考虑到房产证公证的费用问题,决定私下签订协议。如果不去公证,在其他亲属的见证下,签了放弃产权的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应?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漏洞,对哪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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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产权的协议书有效。但最好去公证,这样最保险,这种做法司法机构和房管局都认可。建议在订立协议的时候写清楚事情的原有和已经支付的金额,这样即使房屋被卖掉了,还可以保留债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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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4

有法律效应,原因如下: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2、对合同进行公证,只是增强了合同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的效力的。

3、需要提醒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是以产权登记为依据的,仅仅签订放弃产权的协议,不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话就没有法律效力。

4、协议的内容只在协议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此,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及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不动产,与之相关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房屋所有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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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12

1、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是以产权登记为依据的,仅仅签订放弃产权的协议,不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话,协议的内容只在协议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此,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及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3、对合同进行公证,只是增强了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二、对合同进行公证,只是增强了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需要提醒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是以产权登记为依据的,仅仅签订放弃产权的协议,不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话,协议的内容只在协议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此,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及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参考资料:房产公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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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0-30

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应,还是建议去公证,确保己方的权益。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的效力的。

扩展资料:

公证效力如下: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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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10-05

放弃产权的协议书有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好去公证,这样最保险,这种做法司法机构认可,房管局亦认可。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毕竟第三人要想取得这个房屋的所有权,还要去进行产权登记。而这个房子的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只要两个人不同时去进行产权登记变更,这个房子就卖不出去。 

建议在订立协议的时候写清楚事情的原有和已经支付的金额,这样即使房屋被卖掉了,还可以保留债权。 

扩展资料

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二、对合同进行公证,只是增强了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需要提醒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是以产权登记为依据的,仅仅签订放弃产权的协议,不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话,协议的内容只在协议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此,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及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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