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女方放弃产权,后来去公证处加名后是有效的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合同主体、客体、标的合法,不存在欺诈和重大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2、对合同进行公证,只是增强了合同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经过公证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不进行公证,也是同样具有法律的效力的。
3、需要提醒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是以产权登记为依据的,仅仅签订放弃产权的协议,不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话就没有法律效力。
4、协议的内容只在协议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此,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及早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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