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19入职的,2013年9月30日辞退,10.1号就开始没上班了,公司入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但问题是,在2013年8月份左右的时候 ,才叫我们签一份内部的书面协议合同,上面的工资 入职时间等这些填空没有填,只叫我们签了名,当时公司说的是为了应付检查。(现在很担心公司不知道在上面填的是不是会影响仲裁结果)。劳动局也参与协商了,但是一直协商无果,公司还和劳动局的人说是因为调职不满意才自己申请辞职,但事实根本不是,是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辞退的。填离职表时我有在上面勾选辞退一项。现在问题是:
1.如果申请仲裁,我要准备什么证据材料?
2.还有胜算大吗,能得到哪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