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一审上诉后高院发回重审中院又发基层审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1、我觉得高院指令原二审中院再审,原二审中院再审后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又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不符合再审程序.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

  2、本案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时,原审原告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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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0
案件重新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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