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04年刚成立的内资企业,而且还是亏损企业,但是税务局还是要求我们要交所得税,05年我公司亏损人民币23557.82,但还是按不含税销售收入×5%×33%缴纳了32930.43的所得税额。前两天税务局的来电话,他说这些预缴的所得税额肯定是退不回来的,让我去做纳税调整,调整的刚刚好,以后不用退税。我不知道怎么调整,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哪些费用可以调整,怎么个调整法。大家请帮忙,不甚感激!是定率征收,没有商量的余地,一定要缴纳.怎么调整为盈利,哪些可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