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罪的特征是什么。

如题所述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1、刑讯逼供罪的特征:(1)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分的人,如治安联防队员、单位聘用的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干部群众,不属于本罪的主体。(2)主观上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逼取口供,是指迫使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这是本罪故意的关键内容,也是与其他犯罪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目的是逼取证词,不构成不罪,构成暴力取证罪;如果目的是利用司法职权报复他人,也不构成本罪,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逼取口供的动机大多是因为急于破案、结案。(3)客观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所谓肉刑,是指故意地直接对人体组织或器官进行摧残以造成肉体痛苦的方法,如对人进行捆绑、殴打。所谓变相肉刑,是指使用肉刑以外的摧残、折磨人的身体、意志的方法,如长时间罚站、冻饿、昼夜连续审讯等。甚至于使用专门刑具或折磨方法进行刑讯。行为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即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有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在立案侦查阶段的,通常称为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审判阶段的,通常称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又因为涉嫌其他犯罪而又被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他们又处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地位。因此,正在服刑的罪犯本身,不属于本罪的行为对象。2、刑讯逼供罪与非罪的界限。对刑讯逼供罪虽然从道义和法律上都应当作出严厉的否定评价,但人们往往考虑逼取口供是为了破案、结案的工作需要,在定罪处罚方面实际采取了较为宽大的态度。因此,尽管刑法没有明文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但往往对于情节轻微的刑讯逼供行为,是不认为犯罪的。一般刑讯逼供行为手段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才实际追究刑事责任。如致被害人健康受到损害的,或者造成错案的等等。3、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主要区别是:(1)主体不同;刑讯逼供罪是特殊主体而非法拘禁罪是一般主体(2)目的不同,刑讯逼供罪的目的是为了逼取口供,而非法拘禁罪则不要求要特定的目的。(3)行为不同,刑讯逼供罪是利用司法职权拷打他人,而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不限于利用司法职权。(4)行为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的对象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非法拘禁罪也没有特定对象的限制。(5)犯罪客体不同,刑讯逼供罪的客体是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而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鉴于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在构成要件方面存在以上种种差别,通常不难正确区分。只是在实践中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该定何罪?较易混淆。例如司法工作人员插手经济纠纷替人追债的;私设公堂拷问他人的等等。对此区别的要点是看有无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罪在涉及被害人的自由上必须具有严重的非法性,如没有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取得合法手续逮捕、拘禁他人;而刑讯逼供罪通常在公民的人身自由方面没有严重的非法性,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逮捕、拘留均有合法的手续,其非法性主要表现在拷打他人方面。4、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的区别,要点在于目的、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的目的是逼取口供,行为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暴力取证罪的目的是逼取证词,行为对象是证人。5、刑讯逼供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区别,要点是故意的内容不同。刑讯逼供罪故意的内容是逼取口供;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故意不包含逼取口供的内容,一般为了体罚他人。6、刑讯逼供罪一罪与数罪的认定。行为人在对他人进行刑讯逼供的场合,难免具有伤害的意识和行为,因此,刑讯造成轻伤结果的,通常认为属于刑讯逼供罪应有的内容,仍然只认定为刑讯逼供罪。既不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需要数罪并罚。但是如果刑讯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的,则超出了刑讯逼供罪的范围,所以刑法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此,可解释为故意伤害致残、故意杀人的重行为吸收刑讯逼供的轻行为,也有解释为是由刑讯逼供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不需要数罪并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是指刑讯逼供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残疾的结果。对此,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包括被害人自伤自残发生伤残后果的情况。如果因刑讯引起自伤自残发生严重后果的,一般作为认定处罚刑讯逼供罪的情节考虑。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是指刑讯逼供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对此,一般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讯过程中虽然实施了足以致人伤残的行为,但是对自己的刑讯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确实缺乏故意的,一般也只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了一般的刑讯行为,即实施的刑讯行为本身不足以致人伤残,但被害人因此而自杀死亡的,不认为属于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按照刑讯逼供罪定罪处罚。7、刑讯逼供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247条规定,犯刑讯逼供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分别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8、刑讯逼供罪的关联犯罪(1)暴力取证罪,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向证人逼取口供的行为。(刑法第247条)本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刑讯逼供罪的对象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是“证人”。(2)虐待被监管人罪,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以及指使、纵容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48条)本罪与刑讯逼供罪区别要点是目的不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目的是体罚被监管人;而刑讯逼供罪的目的是逼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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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7

刑讯逼供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特殊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2、主观上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3、客观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法律依...

实践中刑讯逼供罪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罪的构成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力。刑讯逼供是以刑讯为手段,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由于所得的口供缺乏可靠性,往往会误导司法,造成冤假错案,妨害...

刑讯逼供罪的主要法律特征
刑讯逼供罪,系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过程中,违法逼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口供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四大特点:1.主体限定为净化司法队伍中的工作人员;2.主观动机应明确,旨在获取犯人供词;3.侵犯对象为生命健康权及司法制度公正性;4.客观行为表现为使用肉刑或类似刑法的方式逼供他人。

刑讯逼供罪的具体概念和特征是怎样的
审讯逼供罪系指特定范围内的司法工作者,即承担着具体侦察、公诉、审判以及监督管理等重要职务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采用暴力或类似于暴力方式,强行获取被害人或被告人口供的恶劣行径。本罪的显著特点有三个方面,分别为:首先,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主体限定为特定类别,即上述所提及的各类司法...

警察严刑逼供有没有罪?
4.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在认定刑讯逼供罪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犯罪目的、犯罪条件、侵害的对象和主体要件。若刑讯逼供导致伤残、死亡,将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2. 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 刑讯逼供罪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刑讯逼供罪可以自诉吗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该罪有以下特征:1.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2.行为人有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行为。至于行为人的动机如何,逼取的口供事后是否被...

刑讯逼供怎么认定
刑讯逼供的认定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讯逼供罪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刑讯逼供如何认定?
二、刑讯逼供应该判什么罪?警察可能涉嫌犯刑讯逼供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故意伤害罪...

刑讯逼供罪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
构成刑讯逼供行为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还必须要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犯罪人的身份要件,此罪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确定身份要件之后,才能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的,构成刑讯逼供罪:(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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