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结婚一样,必须本人到场并且不得代理。
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时,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如果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对离婚这一决定不能撤销,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