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让我离职

,索取补偿,给了两个选择一是自己主动离职,没有补偿;而是给补偿但是在档案上写被公司辞退,我该怎么办

一、公司突然让我离职赔偿几个月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

从主体的角度区分,劳动合同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以及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又可细分为过错解除、非过错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过错性解除,是指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非过错性解除,是指在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但基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裁减成批人员的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包括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两种。

主动辞职是劳动者提前三日(试用期内)或者三十日(试用期满后)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被动辞职是指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需提前30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动议,并与另一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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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第2个回答  2019-12-27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要按照第47条支付补偿金的。
如果你担心影响档案,可以不签字。把单位胁迫你离职的证据准备好去申请仲裁,仲裁判决可以证明非本人自愿。赔偿金一样的拿。
第3个回答  2019-12-24
公司突然让你离职,公司既然不用了,他肯定招些人让你离职,你就离职呗,你千万不能显示你自己一直公司要你他她赔偿你不付钱
第4个回答  2019-12-24
两个选择都不能选,如果你写被公司辞退,你再想找到工作很难的。如果你自动离职什么补偿都没有的。这种情况下你应该上劳动部门投诉。按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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