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缘无故扣除我的工资

您好,我于2017年1月19日离职,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扣除我元月份的工资。询问公司领导,他说签劳动合同时,已经口头说明工作未满一年将会扣除工资。但是我在办离职时,他并没有提扣工资这件事,而且离职证明我已经拿到手。到发工资时,他却扣除了一月的工资。请问,我该如何办?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反应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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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7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克扣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公司上班的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而他的注册地是北京市海淀区,我应该向哪个区的劳动委员会提出申请

公司上班的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而他的注册地是北京市海淀区,我应该向哪个区的劳动委员会提出申请

追答

都可以。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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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4-06
首先你最好能搜集到你3000工资的证据
然后跟老板谈
实在谈不妥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到时候有证据好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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