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我爸被一个开无牌报废卡车撞了,现在被截肢了,肇事者还无驾照,您说肇事者有构成交通肇事罪吗?会被坐牢吗?坐牢了还会赔偿吗?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你说的你父亲车祸后导致截肢,依据90《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如果肇事车辆是无牌报废卡车,肇事司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肇事司机受到刑事处罚同时,你们可以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还是可以赔偿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26
交通肇事肯定是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坐牢时因为其触犯刑律,国家惩罚他,赔偿是赔偿你个人的,两者互不影响,坐牢了该赔还得陪。
第2个回答  2008-09-26
当然构成交通肇事罪,至于是否入狱得看法官怎么判了,赔偿是逃不掉的,不过这要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才能实现。
第3个回答  2008-09-27
肇事者无证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逃逸为3到7年。并且附带民事赔偿。

判刑当然也要赔偿,我国法律施行刑事附带民诉讼。
第4个回答  2019-11-16
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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