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有些劳动仲裁是适用一裁终局制度的,一裁终局的案件作出裁决后,裁决书是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的,那么,哪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其他劳动争议维权方式有什么?
网友咨询: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王延鑫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纠纷仲裁在下列情况会采取一裁终局: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其他的劳动争议维权方式
一、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
二、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王延鑫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
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
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
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同样,《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中止及中断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商事仲裁时效和劳动仲裁时效。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可构成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
此外,对于劳动仲裁来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中共党员,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
哪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其他劳动争议维权方式有什么?
其他的劳动争议维权方式 一、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二、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
什么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法律分析:以下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包括争议金额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执行国家的劳动...
你对哪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的劳动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实行一裁终局有两类:一是小额仲裁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这两类案件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大,也正因为如此,一裁终局可以解决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
哪些劳动争议适用一裁终局制度,如何救济?
重庆刘尚兵律师事务所刘尚兵律师解答:一般的劳动争议实行的是“一裁两审”终结,但为了解决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过于繁琐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一裁终局”制度,即在特定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适用一裁终局制度的劳动纠纷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哪些劳动争议适用一裁终局制度
1.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追索,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适用于一裁终局制度。2.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而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也适用于一裁终局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上述第一项...
哪些劳动争议适用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制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某些类型的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该类案件一般应当以仲裁裁决...
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
法律上所谓一裁终局,是指劳动争议经过仲裁审理并裁决后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
什么是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分两种,分别有不同的救济方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包括: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