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合同在08年8月到期,至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又干了半年至今,现在我准备提出离职,问一下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段时间内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劳动法>上的双倍工资?
还有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有赔偿,离职后可以要求支付半年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款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案例:
原告王瑞系被告某液压阀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王某在被告处工作至2016年3月份,被告为原告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经审理,临河区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双倍工资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资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 应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