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些劳动仲裁的案件后有一点不明:什么叫不具备用人主体啊?

我看了一些劳动仲裁案件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看到有一些不予受理的案件是写“不具备用人主体,不予受理。”能给我解释一下么?

  就是非法组织用工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双方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未经法定程序成立的组织,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依法不享有用人权利能力,也不具备履行用人义务的能力。比如破产清算的、没有营业执照单位。

  与不具备用人主体单位发生的争议不是劳动争议,所以劳动仲裁案件的不予受理。但这种无效是由于用人单位造成的,劳动者可以提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由监察机构对雇主的非法用工行为予以处罚。

  相关案例:
  刘小姐供职于一家新加坡公司驻京办事处。她是通过该公司在网上所登载的招聘广告而去的。在公司的待遇丰厚,月收入逾一万五千元。半年后,因公司发展,取消了刘小姐所以的部门,人事处主管与刘小姐谈话,让刘小姐不要再去公司上班了,并且拒绝向刘小姐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刘小姐一怒向仲裁提起了申诉。结果到了仲裁那里之后却被告知,仲裁不予受理。理由是该公司属于国外公司驻京办事处,不具备用人的主体资格。至此,刘小姐茫然无措了。
  律师点评:
  国外公司的办事处在国内没有主体资格,不具备独立的用人权利。故,国外办事处不能够成为独立的用人主体。如果这些单位想在国内用人的话,必须要通过国内的劳务输出企业进行劳务输出。在本案中,刘小姐在与此办事处形成关系时,没有通过劳务输出企业进行劳务输出,形成关系之后,双方也没有完善此程序。故刘小姐与此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劳务关系,其性质就是一种普通的民事关系,无法形成劳动关系。刘小姐无法享有劳动法上所规定劳动者可以享有的相关权利。所以导致了刘小姐向仲裁机关申诉遭不予受理的境地。要想避免该情况的发生,最好在与这些办事处形成关系时,走一下劳务输出的过程。这样下来,才可以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但是,刘小姐此时也并非完全无救。因为用人单位始终是劳动关系中享有主动权的一方。因此,有理由认为,该劳动关系的无效是由于用人单位用人程序不合法造成的。因此,刘小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此单位承担因其行为致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无效所给她造成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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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6-23
是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吧?!
那样的话就是说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案件的主体怎么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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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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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他们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也不具备成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娱乐城和乐队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他们之间发生争议,应该依照合同纠纷来解决,而劳动争议仲裁是对存在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争议进行的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等等。 一、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一、申请人不具备法定资格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适格主体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二)不适格主体的法律后果 不适格的当事人导致的仲裁不予受理决定,若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或已受理则裁定驳回起诉。二、申请人与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为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与申请仲裁的无直接利害关系,不是争议的当事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超出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超过规定申请时效的;材料不符合等。出现上述情况均不会受理。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哪些 按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的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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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参考资料: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劳动案件可以HI

劳动监察不予立案六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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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案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仲裁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六种: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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