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予理赔。

我朋友的父亲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在医院花费近18万元,现在主治医生已经说已经没有就了,现在已经弄回家,在家里护理,也就是等死了,现在肇事方只拿出不到3W元,而且声称要钱没有,我愿意坐牢,我朋友该怎么办???

1、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裁定赔偿金额。对方不赔的话,法院有可以强制执行。
2、还有坐牢的问题,不是说他想坐就坐,监狱不是他家开的,得看他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3、调查他的车辆是否入了交强险,像保险公司索赔。
4、向媒体反映,给他施加舆论压力。
5、和事故科多沟通,事故存在责任分成的问题。
6、还是事故科,让你的朋友多找他们,别等他们通知你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9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法院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6
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并立的。不能互相抵消。
当事人自己选择承担民事赔偿还是刑事责任完全是无稽之谈。

交通事故交警接到报警后,应当在10天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最长不超过1个月。

然后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确定赔偿比例。

赔偿标准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到33条(原文太长,自己网上查吧)

双方赔偿有争议的可申请交警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前提是伤者已经治疗终止。否则不能调解也不能起诉。因为赔偿标的仍无法确定。

经法院判决仍拒不赔偿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财产可执行的,将来一旦有财产继续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2-28
他愿意坐牢是无赖的表现,可以等事情完毕后提出诉讼,并要求法院追加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他一样都逃不了
第4个回答  2008-12-29
可以诉讼,承担刑事责任,民事部分也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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