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离婚却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审判实践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大致有两类: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第一种情况: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第二种情况: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拒绝到庭的,可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意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作为监护人之一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出于离婚后无人妥善照顾被告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工作,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成年子女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工作,代理被告出庭应诉,以便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被告的父母、成年子女仍不愿代被告出庭应诉的,可与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到被告住所地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离婚案件对方不出现不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理由,只是离婚诉讼增加了不确定性因素和难度,把握离婚标准的唯一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审核婚姻当事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9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2个回答  2020-07-19
你既然连对方都系不上,你们的婚姻真是可以了,联系不上对方他就是不想和你离婚,如果你们有孩子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就再等等吧,对方不想和你过下去了,我想他一定会来找你不用你找他了。
第3个回答  2020-07-19
去法院起诉就行了,联系不上,法院会帮你联系,传票自会到他手上,庭前调解他不去的话,就直接开庭,开庭不到,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二次起诉必定离婚。如果担心自己不会处理,交给律师就行,2000-4000元的手续费。
第4个回答  2020-07-19
起诉离婚是不用通过对方的,如果对方不出现联系不上,够几年以上就自动判离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