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6,医疗费用发票。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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