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向银行或信用舍贷款,也借用了女儿的身份证去贷款,如果他无法偿还或者还没还清这些贷款,将来他女儿是否要承担他的责任,去偿还清这些贷款呢?
父亲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也用了女儿的身份证,这样也是由女儿来承担吗?
父亲贷款,无法偿还,子女没有义务偿还,父亲与子女在民事领域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父亲贷款,无法偿还,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是若父亲死亡的,子女作为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父亲与子女在民事领域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父亲贷款,无法偿还,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是若父亲死亡的,子女作为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子女放弃继承的,对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