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订了三年半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几天有债主来关我店门,说是房产已抵押给他了,而且还公证了,没过户。如果债主起诉到法院,法院来封店门,我该怎么办?还有三年15万房租在那呢!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我看了房产已低押,而且还公证了,主要是现在联系不到房东
追答抵押不是以抵押合同或者公证为准的,必须要拿房产证去房交所登记。联系不到房东
联系不到的话,和抵押权人一样,您也是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上的身份信息起诉房东的
追问是房产证拿到公证处公证了
追答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追问关键是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后面才发现房东已经把店面低押给债主了,那我后订立的合同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