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误工费都有谁来承担?

我在签写调解协议书遇到点问题,我是机动车,在外地与电动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各50%,伤者已痊愈,共花了5万多的药费,我的修车费5000多,我后来来回跑的费用,应酬的费用,还有我的误工费,具体都由谁来承担?

伤者的医药费 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在1万元限额内的有你的交强险承担。
超出部分由你的商业三者险在限额内按责任比例50%赔付。

伤者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在11万元限额内的由你的交强险承担。
超出部分由你的商业三者险在限额内按责任比例50%赔付。
伤者电动车车损与施救费在2000元限额内的,由你的交强险承担。

你的修车费与施救费 5000多元按责任比例50%赔付。

你的误工不属于保险标的 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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