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年限为什么是1933年以后呢?我们家1927年出生的老人也只有2个女儿,享受不到奖金,为什么呢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年限为什么是1933年以后呢?
而1933年以后出生的,年龄小于49周岁,在1983年国家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时,这部分有生育能力的人实行了计划生育,就应该享受奖励扶助相关政策,所以国家通过测算以后,规定了“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这一享受奖励扶助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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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1933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在1983年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时,仍处于生育年龄范围内,他们实施了计划生育,因此应当享受奖励扶助。国家在综合考虑后,确定了“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资格条件,以确定奖励扶助政策的适用对象。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确认口径及政策性解释
1、奖励扶助对象范围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1973年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到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期间没有违反山东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 2、界定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1933年以前出生的有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所以,1930年出生的人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不具备奖励扶助资格。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由上可以断定完全符合。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是多少
本人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父母且符合前三条的,从年满55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1933年以后出生的老人~享有一男一女`可以的到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吗...
根据国家部分农村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农村居民,1933年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1973年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可以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很明显,你说的情况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这个政策归计生部门,具体程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再审申报,县级...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基本信息
以邯郸市为例,该地的奖励扶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民每年可获得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这一待遇将持续到他们终身。要享受这一福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首先,家庭成员需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其次,家庭夫妻双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在1973年至2001年间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法规...
请问怎样的条件才能办双女证?和两个孩子的年龄间隔有关系吗?
一、奖励扶助对象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和奖励扶助金的...
农村生育两个女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59岁女性由省按照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二、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 (一)关于户口界定的问题 1、界定农村居民户口仅适用于实行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地区。界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