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我是08年12月认定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已经由社保补偿给我了,但我没提出辞职,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现在是09年10月,请问我现在提出辞职能否拿到以上二种补助金,如果我现在不辞职等明年合同期满辞职能拿到以上二种补助吗?这二种补助有没有时间限制?谢谢!!!

有时间限制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扩展资料:

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规定:

1、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3、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伤残程度被评定为五级而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30
劳动者可以继续在公司上班,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就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30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钱由单位出.
2.如果你现在不辞职等过二年再辞职这钱还有.没有时效的.
3.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4."
如里是单位它不给怎么办"-----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以上所说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没有,赔偿依据不充分,很难照此标准赔偿.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工伤后,一般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同时会赔偿你各项损失,除了你已得到的赔偿外,还有三个一次性的赔偿,及解除合同补偿金等,三个一次性的赔偿都要根据你的工伤等级来计算,如还有不明确的地方请与02482688442联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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