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我家车出了交通事故,警察判我们全责,我们负责给对方修车走我们的保险.但我们保险金额是十万,对方找了个专营店如果定损超过十万,是否有规定必须走对方找的地方修车.是否必须按对方的要求修车.如果我们和保险公司有异议,比如但对方对方要求换车身但保险公司认为可以修没必要一定换,坚持换是否就一定要按对方要求.如果定损超过十万我们能否自己找专营店或修理厂给对方修车.是否一定要到对方指定的专营店修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