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题所述

  仲裁判决生效后,应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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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0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2个回答  2013-10-26
  答: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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