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0年1月底辞职的可以领悟失业补助金吗?

如题所述

2020年1月底辞职,到2020年年底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了。因为在失业后的15日内需要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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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4
不会。失业以后60天之内到社保局登记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超过60天就不能再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24
我个人觉得应该不会领到失业补助金,是你自己辞职的。不过你辞职的时候可以问公司,到社保局问个明白。
第3个回答  2020-10-28
我也是一月份辞职,上周刚刚申请,第三天就审核通过了。你可以登录国家官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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