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66元,上限调整为14832元。
缴费比例相应进行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①养老保险: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②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③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④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⑤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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