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需要行政复议前置,哪些情形行政复

如题所述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有: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5、反垄断
6、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08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
(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3)纳税争议案件;
(4)工伤保险案件;
(5)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好律师网参考
第2个回答  2020-07-15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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