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也叫独立权利要求是完成一个发明目的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的集合。
从权项,也叫从属权利要求是完成主权项的基础上,更佳的技术特征的集合。
从属权利要求完全包含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
举个简单易懂的例子:
有人发明了一个凳子。目的是供人坐下休息。
主权项:1、凳子,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板,水平板下方设置凳腿。
从权项:2、根据权1所述的凳子,其特征在于,水平板上设置靠背。
由上述例子可知,主权项为了解决人坐着的目的,包含了所有必不可少的特征,也就是说,没有水平板,或者没有凳腿,都不能实现发明目的。
而从权项,包含所有主权项的特征的基础上,还设置了靠背,解决了坐着舒适的问题;因此,从权项是对主权项的进一步限定,是一种更佳的方案。
还有问题,可以追问。
追问从权项与主权项的法律地位一样吗?
追答一样,都是完整的技术方案。
只不过主权项保护范围更大,从属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对小些。
当主权项面临被无效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会被提升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以保证专利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