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不买社保,但通过公司发工资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与政府有外包服务合作关系,现在政府要我们在合同内容以外,另招多40人在工地里工作,工作只为期3个月,要求通过公司帐户发放工资,但不与公司另外签订协议,不给这40人签合同买社保,只买商业保险。请问这样做存在哪里劳动、税务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如果发生意外,法律责任怎样划分?

如果真是“外包服务”而不是工程外包,风险可能会大一些。毕竟,外包方就有可能完全免责了。这样的话,出了工伤什么的,企业责任这块,全都你负责。
税务方面,没大的影响。毕竟,就算不通过公司帐户发工资(通过公司帐户发的话,你的账面成本就高了,单纯地看,税务有好处),外包合同款自然会有相应变化,总的来说,差别不大。当然,如果合同款的给付时间是后付款,可以会有一点差别(一般是好处)。具体地问你们财务会计啊。追问

请问:不签合同不买社保是否合法?发了工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追答

有发工资,你们的劳动关系是跑不了的(不发工资,谁替你做事呢)。不签书面合同的法律风险是,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到第十二个月。之后,视签订了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一般劳动都无过错,任何方式解除都要给付其经济补偿金)。
不买社保的法律风险是,工伤保险待遇中应由社会保险机构出的钱,变成你承担(大概的理解就是,有买保险的赔的少,没买的赔的多),另外,可能会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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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1

一、你方可以和对方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必须要签的,不然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二、保险买了就行。至于如果那些人在工地上发生意外,那么用工方和保险方承担责任,保险方在保险额度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则需要用工方承担了。因为不是社保,所以不能使用工伤保险基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追问

请问:用工方是指我们公司吧? 签了合同是不是一定要购买社保?

追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是要买社保的,不过因为那些人劳务期短,所以商业保险也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中,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而且要求补偿保险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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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7
不签合同不买社保,通过公司发工资,要看公司是代发工资还是通过银行转账;
一、证明劳动关系很重要,如果劳动关系都无法证明,就有可能败诉;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其双倍工资差额;
第3个回答  2013-11-27
这个最好是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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