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吗

今天房产局给下了个单 让去办理什么 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还要缴纳手续费 400元 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手续费 这社会是怎么了 干什么都要钱呢 有人知道<关于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通知》是什么吗

是的,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拓展资料: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二、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4、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19
请问你是哪里的呢?深圳一般要求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应该房屋租赁所,不是房产局,而且绝对不收手续费,收的费用是管理费和租赁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09
不用吧,你找个中介都搞定了,只要等收钱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一、出租人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二、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第4个回答  2010-07-19
没听说过呀,你那个房子是北京的吗?具体细节还给问当地的房管所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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