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
法律是现代社会维系文明的重要制度基础,其中,民法既是每一个现代人不可须臾离开的生活准则,又是关系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有效建构的关键。
谈到民法的历史,必然要提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直译为《全体法国人的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作为世界第一部成文民法典,它自签署颁布后,对世界其他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着持续的影响。
扩展资料:
《法国民法典》分为序言和三编。序言有6个条文,规定了法律及其适用的一些基本原则。第一编为“人”法,主要涉及民事主体权利,包括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第二编是物法,是财产、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编是债法,是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即民事权利客体转移的方法。
在这些内容之外,这部法典还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与商品经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即所有公民民事权利一律平等原则、财产所有权神圣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近代资本主义民事、商事法律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法国民法典》 的制定及其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