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要辞职公司叫我提前一个月

我现在还在试用期,现在我不想干了,我提出辞职公司叫我再等一个月,或者他们把人找来我再走,请问需要这样吗?急啊!最好权威一点
我已经提前三天了,可是我公司人事部的跟我说,要是现在走就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这个公司很大的,而且老板很有势力,我有些害怕,我不知道我们这边劳动局怎么说,想明天问一下劳动局的人再做决定 , 还有他们说这是公司的规定,请问公司有权利这么规定吗?

有没有劳动仲裁的人给我解答一下啊!!我心里没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规定不能大过国家的法律,所以你只需提前三日就行了。公司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的话,你可以到劳动局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热线:12333。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04
权威:新劳动法08年1月1日施行的,你可以参照下面条例,如果单位不给你出具劳动解除通知书,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必须要有解除通知书,不然下个单位不敢要你的。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7-04
试用期间,你可以通知公司走人,工资是要按你实际工作天数付给你的,他不给,你可以找仲裁委员会仲裁,再不行就找劳动部门解决,不怕他不给
第3个回答  2010-07-04
我的很权威: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了。三天一到直接走人。

碰到这种无赖公司,直接找劳动局投诉。跟他们扯是没结果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