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在试用期,现在我不想干了,我提出辞职公司叫我再等一个月,或者他们把人找来我再走,请问需要这样吗?急啊!最好权威一点我已经提前三天了,可是我公司人事部的跟我说,要是现在走就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这个公司很大的,而且老板很有势力,我有些害怕,我不知道我们这边劳动局怎么说,想明天问一下劳动局的人再做决定 , 还有他们说这是公司的规定,请问公司有权利这么规定吗? 有没有劳动仲裁的人给我解答一下啊!!我心里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