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我是04年在广州番禺祈福新村买的房子,购房合同是我和我父亲、我弟的名字,还没办房产证,房子是按揭的,一直是我在供楼。现在我想办房产证,我弟也需要另外买房子,所以现在需要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父亲也同意。现在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办理吗?听说这样算交易,要交很多钱?哪位高手专家能给指点一下,多谢了!如果哪位大神能给指条路,解决这个问题,咱付点酬金也行!
就是听说那个过户税费很高,这样太不划算了,所以想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啊!
追答办理赠予没那么高。
而且产权你们三人共有,各占三分之一,所以过户给你,也是三分之二份额,不是全部。过户税费也是按照三分之二计算和缴纳。
前提,住房需要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
如果是100万的房子,按照赠予的方式,那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呢?
追答赠与需要百分之2公证费。百分之3全额契税。以及几百元手续费,千分之六评估费。
追问要5万多吧?
购房合同是我、我父亲、我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