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一年零两个多月公司都没有续签,我自己离职能得到什么赔偿或补偿?

我是2012年9月入职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合同中注明在A地点工作一段时间后搬至B地点.如今合同已到期一年多仍然没有续签。并且公司又将从B地点搬往很远的C地点,我不愿意去。近段时间公司领导以冲撞上司,带坏风气等夸大事实的理由等对我进行考核,消减我的工资,如果此时我提出离职,能得到什么赔偿或是补偿吗?

  合同到期一年零两个多月公司都没有续签,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公司不会给赔偿的。你应当写辞职报告,一个月后离职。不给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追问

意思是虽然合同已过期一年多我仍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么?但我听人说超过一年就无法主张双倍工资了啊

追答

如果超过一年就按照,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只要按照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要求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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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9
因员工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单位无补偿,如果单位存在过错,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通知单位离职的,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金
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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